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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制式
河北省张家口市人社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编码:132014108005
事项名称 充分就业社区创建
事项简述 根据人社部《关于第五批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推荐认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1〕72号)及《关于申报第五批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和开展2021年度省级充分就业社区推荐认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人社函〔2021〕84号)要求,开展国家级、省级充分就业社区推荐认定工作。
受理条件 (一)辖区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率均不低于95%,无失业半年以上人员。
(二)辖区内符合就业失业登记条件的人员100%进行登记,零就业家庭认定后1个月内至少帮助1人实现就业。
(三)有健全的就业创业服务和就业管理工作制度并保障措施落实到位,对劳动保障协理员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能力提升培训,连续三年就业创业服务工作无群众投诉。
(四)社区就业服务工作方法和工作措施有创新,具有较强典型性、示范性。
(五)按标准配置专(兼)职就业服务工作人员,履行就业服务职责,熟悉并认真开展就业服务工作。
(六)能够运用信息化管理平台,开展就业创业服务活动。
(七)社区就业服务工作台账健全、完整,就业创业政策宣传落实到位。
(八)社区就业服务专(兼)职人员实行动态管理,有完善的进出机制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九)在推进“稳就业”工作、“保居民就业”任务和就业扶贫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优先。
(十)申报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的必须是省级充分就业社区。
申请材料 1.单位申办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
2.业务申请单。
3.附件材料:
《充分就业社区申请表》。
服务渠道 大厅、互联网电脑端
办结时限 限时办结(15个工作日)
结果送达 大厅自取、互联网电脑端下载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办事时间 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办事机构及地点 张家口市就业服务中心,张家口市站前西大街16号市民中心二楼基层就业指导部
咨询查询途径 咨询电话:0313-2060190
监督投诉渠道 人社行风热线电话0313-12333;市县两级人社政务服务大厅“营商环境投诉举报信箱”;人社局pg电子试玩入口官网“急难愁盼直通车”;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投诉监督电话0313-2010278;市人社局机关纪委投诉举报电话0313-2014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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