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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制式
河北省张家口市人社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编码:132014007033
事项名称 工伤保险待遇撤销
事项简述 单位或工伤职工对以下核定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撤销业务:
定期待遇(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工伤性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辅助器具配置费用、劳动能力鉴定费、定期待遇调整、待遇结算等内容。
业务受理后,暂停定期待遇发放,撤销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暂不退还已领待遇),待遇已审核转为待遇未审核状态。
本事项办理后,工伤职工完成各项维护业务后,再次申请各项工伤保险待遇核定业务,并按规定联动办理待遇更正后的补发或退回业务。
受理条件 情况属实,材料齐全的。本业务为预授权业务,需向前台主管申请授权办理。
申请材料 1.单位申办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
2.业务申请单。
3.附件材料:
情况说明与承诺书(单位签章)。
服务渠道 大厅、互联网电脑端
办结时限 限时办结(5个工作日)
结果送达 大厅自取、互联网电脑端下载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办事时间 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办事机构及地点 张家口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张家口市桥西区清水河中路60-1
咨询查询途径 咨询电话:0313—2182808,0313—2180525
查询网址:https://rsj.zjk.gov.cn/
监督投诉渠道 人社行风热线电话0313-12333;市县两级人社政务服务大厅“营商环境投诉举报信箱”;人社局pg电子试玩入口官网“急难愁盼直通车”;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投诉监督电话0313-2010278;市人社局机关纪委投诉举报电话0313-2014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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