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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制式
河北省张家口市人社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编码:132014203011
事项名称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再申诉办理(再申诉)
事项简述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人社部发〔2014〕4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案件办理规则》(人社厅发〔2019〕17号)等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案件办理程序,及时公正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案件。本业务是受理事项。
受理条件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作出的复核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由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管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作出的复核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由县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管辖。
申请材料 1.单位办事时,提供单位申办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个人办事时,提供本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他人代办的,同时提供代办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
2.业务申请单(单位办事时)。
3.附件材料:
(1)原人事处理决定。
(2)原复核处理决定。
(3)申诉决定。
(4)再申诉证明证据材料。
服务渠道 大厅、网点、互联网电脑端、互联网手机端
办结时限 限时办结(15个工作日)
结果送达 大厅自取、网点自取、互联网电脑端下载、互联网手机端下载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办事时间 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办事机构及地点 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张家口市经开区长城西大街10号南楼225室
咨询查询途径 咨询电话:0313-2060818,查询网址:https://rsj.zjk.gov.cn/
监督投诉渠道 人社行风热线电话0313-12333;市县两级人社政务服务大厅“营商环境投诉举报信箱”;人社局pg电子试玩入口官网“急难愁盼直通车”;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投诉监督电话0313-2010278;市人社局机关纪委投诉举报电话0313-2014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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