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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制式
河北省张家口市人社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编码:002014208012
事项名称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初级、中级)
事项简述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初级、中级)考试报名。网上注册完成后申办本业务,附件材料能够信息比对的为即时业务,无需提供材料,附件材料比对有问题的,可以提供附件材料上传审核。
受理条件 报名条件
一、在经国家出版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的报纸、期刊、图书、音像、电子、网络等出版单位中,从事出版专业工作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与出版物策划、数字出版相关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二、报名参加出版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忠于党的出版事业;坚持党性原则,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出版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认真履行出版工作职责使命;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热爱出版工作,具备相应的出版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三、报名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二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在2001年8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四、报名参加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二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三)取得双学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四)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五)取得博士学位。
(六)2001年8月7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七)2001年8月7日前,受聘担任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五、2001年8月7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出版专业基础知识”科目。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申请出版专业资格考试: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违犯出版法规受到严厉惩处。
(三)有刑事犯罪记录。
七、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指导意见》、《暂行规定》和《实施办法》中与报名有关的各项条件。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按规定携带有关证件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
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在报名时,可持能够证明本人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
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申请材料 1.本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他人代办的,同时提供代办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
2.附件材料:
(1)学历证明(需现场确认的提供)。
(2)学位证明(需现场确认的提供)。
(3)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需现场确认的提供)。
(4)专业技术职务聘用(评聘)证明(需现场确认的提供)。
(5)报名表(需现场确认的提供)。
服务渠道 大厅、网点、互联网电脑端、互联网手机端
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限时办结(3个工作日)
结果送达 大厅自取、网点自取、互联网电脑端下载、互联网手机端下载
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标准:报名费每人10元,笔试费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18元。我省加收费用,按照考试规模计算,报考人数在10000人以上的,每生每科加40元;报考人数在10000人以下的,每生每科加45元;报考人数在1000人以下的,每生每科加50元;单科考试时间超过三个小时的,可另加收10元,总额上限为50元。
收费依据: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
办事时间 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办事机构及地点 河北省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桥东区胜利北路1号
咨询查询途径 咨询电话:0313-8015241,查询网址:https://rsj.zjk.gov.cn/
监督投诉渠道 人社行风热线电话0313-12333;市县两级人社政务服务大厅“营商环境投诉举报信箱”;人社局pg电子试玩入口官网“急难愁盼直通车”;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投诉监督电话0313-2010278;市人社局机关纪委投诉举报电话0313-2014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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