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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制式
河北省张家口市人社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编码:002014302002
事项名称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
事项简述 受理管辖范围内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申请。
受理条件 (一)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二)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事业单位与其建立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之间因终止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四)社会团体与其建立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之间因终止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五)军队文职人员用人单位与聘用制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处理的其他争议。
申请材料 1.单位办事时,提供单位申办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个人办事时,提供本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他人代办的,需依照《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88条的规定提交其他相应材料。
2.业务申请单(单位办事时)。
(1)仲裁申请书。
(2)授权委托书。
(3)集体争议推举代表人申请书。
(4)营业执照(无法通过数据共享的提供)(单位办事时提供)。
(5)证据清单及证据。
服务渠道 服务渠道为实体大厅
办结时限 限时办结(5个工作日)
结果送达 自取,邮寄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办事时间 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办事机构及地点 张家口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张家口市桥东区胜利北路1号301室
咨询查询途径 咨询电话:0313-2024768
监督投诉渠道 人社行风热线电话0313-12333;市县两级人社政务服务大厅“营商环境投诉举报信箱”;人社局pg电子试玩入口官网“急难愁盼直通车”;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投诉监督电话0313-2010278;市人社局机关纪委投诉举报电话0313-2014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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